金亞太律師事務所,您信賴的法律專家,受理各種案件。 咨詢熱線:0551-65600055
【關鍵詞】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100余萬;企業家;存疑不起訴
【公訴機關】H市B區人民檢察院
【嫌疑人】Z某某
【辯護律師】高正綱,亞太刑事司法研究所執行所長、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魯鑫宇,法律碩士、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律師助理
【辦案經過】2023年5月某星期五,高正綱、魯鑫宇在長沙為某督辦電詐專案出差,接到Z某某咨詢電話,陳述其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被采取強制措施,希望和律師面談。次日,律師應約接待了Z某某。
Z某某陳述:“我是S市JS裝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9年,我通過M公司承接了S市房地產開發的某裝修項目,但由于M公司的高額提點及‘某大’房地產公司‘爆雷’,導致我前期墊資過高,目前該項目已完工交付,雖然是大幾千萬的標的額,但我卻連百余萬的工資都發不起。在我來咨詢之前,檢察機關已向我告知認罪認罰程序,并問我是否愿意簽訂認罪認罰具結書。我想來咨詢一下,看是否需要簽署,我拖欠農民工的工資原因是...”
經分析論證,承辦律師認為:本案存在兩個爭議焦點:第一,Z某某是否“有能力支付”存疑;第二,Z某某是否“拒不支付”存疑。因此建議暫緩認罪認罰程序,對本案基本事實進一步核查。
確認委托關系后,承辦律師立即前往檢察機關調取案件全部卷宗材料,并與承辦檢察官初次溝通,暫緩認罪認罰進程。
經充分閱卷,全面審查在案證據,承辦律師梳理出Z某某不能及時支付農民工工資的真實原因,并建議檢察機關退查Z某某涉案期間的經濟能力。承辦檢察官采納意見,本案第一次退查。
結合退查的新證據,梳理Z某某名下房產、車輛、貸款、銀行流水等資產情況,進一步明確辯護要點,形成法律意見書,再次和檢察官溝通,建議對Z某某不起訴。
經多次溝通、提交書面意見,檢察機關最終采納辯護意見,依法對本案作出存疑不訴決定,企業家Z某某無罪。
【律師寄語】
高正綱:存疑不訴,讓企業家輕裝前行
魯鑫宇:依法不訴,彰顯司法溫度
撰文 | 高正綱 魯鑫宇
編輯 | 許巧蔓
審核 | 許憬 曹富樂
【不起訴決定書】
【辯護詞】
存疑可不訴,讓企業家輕裝前行
---建議對Z某某不起訴
尊敬的檢察官:
安徽金亞太(長豐)律師事務所接受Z某某的委托,指派我擔任其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一案辯護人,依法參與本案訴訟活動。經辯護人詳細閱卷、與Z某某多次溝通交流,現已對案件事實形成充分、詳細的了解,辯護人認為Z某某的行為不符合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犯罪構成,且其已對所欠工資全面清償,并取得被害人諒解,社會矛盾已經化解,社會危害輕微,主觀惡性較小,建議對Z某某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具體意見如下:
一、準確認定Z某某的行為
Z某某系SJ公司(以下簡稱“SJ公司”)法人代表。2019年5月份,SJ公司從蘇州M公司建筑裝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M公司”)承包了CD項目二期的裝修工程項目,并與M公司簽訂合同,合同總金額為26055286.72元,后在實際履行過程中增項至31169301.78元。在項目完成且驗收合格后,M公司在扣除多項費用后,實際僅支付了2450萬元工程款。因M公司未依約履行給付義務,導致SJ公司無法足量支付工人工資。
后因工人維權舉報,2021年8月9日B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向SJ公司下達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整改指令書。2021年12月31日后,Z某某被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立案偵查,后經過B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調解,M公司等公司陸續支付工人工資,Z某某通過變賣房屋、對外借款的方式,全面清償拖欠工資,并取得工人諒解。
二、Z某某依法不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一)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犯罪構成分析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1.客觀方面:需有轉移、逃匿財產進行逃避支付,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的客觀行為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在客觀方面體現了兩種行為模式,辯護人將其稱為“積極的拒不支付”以及“消極的拒不支付”。積極的拒不支付,指采用轉移自身財產的方式,使行為人所有的財產無法查清,從而惡意逃避勞動報酬的支付。消極的拒不支付,指在本身具有支付能力的情況下,行為人拒絕支付,從而導致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無法清償。
2.主觀方面:故意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主觀態度具體體現為:在認識因素上,行為人認識到存在勞動報酬沒有支付,在意志因素上,則體現為行為人存在拒絕履行、逃避支付勞動報酬的意志。
(二)Z某某不符合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客觀行為要求
1.Z某某不具有轉移財產、逃匿的行為
在案證據中,無任何證據證明Z某某具有轉移財產的行為。在公安機關提供的SJ公司、Z某某賬戶交易明細,均是正常商業活動過程中產生的流水信息,并不具有異常的轉賬行為,因此不能認定其具有轉移財產的行為。這一點起訴意見書中也予以充分體現。
Z某某在處理工人工資拖欠事項的過程中,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行政及刑事調查,并未存在逃匿情況,因此不具有逃匿行為。
2.Z某某不具有支付能力
Z某某自2019年5月從M公司承包該項目后,其SJ公司運營一直處于虧損狀態,公司及其本人并不具有足額財產進行清償工人工資。對于工人的工資清償問題,確屬“非不愿,實不能”。
(1)M公司的違約行為導致Z某某及其公司產生虧損
結合在案證據來看,Z某某及SJ公司與M公司簽訂的合同
前期總金額為26055286.72元,后期因增項導致其實際總金額為31169301.78。而M公司通過克扣、惡意違約行為,實際僅支付了2450萬元的欠款,導致Z某某及SJ公司承擔近七百萬的虧損。在案證據木工班組長吳三晚陳述(證據卷P26):“在這個事情中,Z某某也是受害者,蘇州M公司勞務公司和Z某某因為稅的問題發生糾紛,拖欠了進度款沒有支付給Z某某,后來Z某某為了還農民工工資,還把自己的房子賣了。”
(2)M公司將自身的工資支付義務進行惡意轉移
Z某某的第一次訊問筆錄(證據卷P8):“到2021年12月23日,我的工人工資還欠1095030.26元,M公司以有爭議為由,拒絕支付我31萬元人工費,這31萬是石材供應商人工費,這錢M公司不認為是勞務費,所以他不同意支付。”
辯護人認為,該31萬元在本案中已經認定為工人工資的范疇,且應當由M公司進行承擔。
M公司將原本應當承擔的清償責任惡意轉嫁給Z某某及SJ公司,進一步加重了Z某某及其公司的經濟負擔。
(3)現有證據充分證明Z某某無支付能力辯護人在偵查機關提交的補充卷的基礎上,進一步提交證明張福云及SJ公司名下財產的證據材料,如下表:
上述財產為Z某某及其SJ公司持有的財產,其中錢款共339.73元;寶馬年限超過10年以上,價值極低;房屋經過兩次抵押。綜合來看,Z某某不具有支付100余萬的工人工資的經濟能力。
綜上,Z某某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項目增項、M公司的惡意違約,以及自身涉訴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導致其在該項目施工過程中大量虧損,且無足額財產可以維持其繼續支付工人工資,確屬無支付能力的情形。在確無支付能力的情況下,未能及時支付工人工資,不符合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構成要件,應當依法認定其不構成犯罪。
(三)貴院曾作出存疑不訴的案例支持辯護人觀點
辯護人認為,在偵查機關補充偵查一次的情況下,在案證據依舊十分薄弱。結合全案證據來看,只能反映出Z某某確有未能及時履行工資清償義務的事實,但是對于Z某某是否具有支付能力的相關證據明顯缺失。在辯護人提交相關證據進一步證明Z某某確無支付能力的情況下,本案關于Z某某支付能力的事實至少是存疑的。因此建議貴院依法考量存疑不訴的適用。
辯護人通過查詢發現,H市及貴院曾就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作出過存疑不訴的決定,上述類案也進一步支持了辯護人的觀點。
三、即使認定Z某某涉嫌犯罪,也可相對不起訴
(一)不起訴的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規定:“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并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第一款規定:“拒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在刑事立案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并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認定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并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刑事處罰;在一審宣判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并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從輕處罰。”
(二)Z某某符合免除處罰的法定條件
起訴意見書中載明:“截止2022年1月8日,Z某某支付所拖欠的全部農民工工資,共計人民幣1042976元。”
結合本案事實來看,公安機關于2021年12月31日對Z某某進行立案,后Z某某在立案后的8日內通過與M公司協商、借款、賣房等方式籌集資金并全面清償,完全符合“提起公訴前支付報酬”以及“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之要求,可以免除刑事處罰。
(三)Z某某通過賣房、借款的方式籌集資金清償債務,主觀惡性極小
在公安機關對其立案后,Z某某在沒有任何存款的情況下,個人通過借款、賣房等方式籌集100余萬元資金,并積極承擔自己的清償責任。上述行為均能反映出其主觀上并不具有惡意拖欠工資的故意,主觀惡性極小。
(四)Z某某已經取得諒解,社會矛盾已經得到解決,無社會危害性
Z某某積極履行支付義務,已經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書面諒解書附后),社會矛盾已經隨著工資的全面清償得以解決。被害人在其工資得到清償后,出具書面諒解書,請求司法機關對Z某某免于處罰。
(五)Z某某具有多項從輕處罰情節
1.Z某某系坦白,Z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案件事實,積極配合偵查機關的調查,應當認定為坦白。
2.Z某某無前科,本案之前Z某某沒有任何違法犯罪前科劣跡。
(六)現有大量類似不起訴案例支持辯護人觀點
1.檢索數據:現有大量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不起訴案例
辯護人以“不起訴決定書”、“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為核心詞進行檢索,現整理數據如下:
上述關于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不起訴案例中,主要包括兩類,第一類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存疑不起訴,第二類為情節輕微不起訴。綜上案例分析來看,現有不起訴案例能夠支持辯護人主張的情節輕微不起訴的觀點。
上述類案中,朱某甲、艾某某、黑某某的拖欠工資數額均高于Z某某,均因對工資清償完畢且具有坦白等從輕情節予以不起訴。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六穩”“六保”的意見》中明確,“3.依法保護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深刻認識“六穩”“六保”最重要的是穩就業、保就業,關鍵在于保企業,努力落實讓企業“活下來”“留得住”“經營得好”的目標”。該意見亦明確,“落實‘少捕’‘少押’‘慎訴’的司法理念……堅持依法能不訴的不訴。依法行使不起訴裁量權,逐步擴大酌定不起訴在認罪認罰案件中的適用,鼓勵和促使更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服法,化解社會矛盾,減少社會對抗,提升司法效率,確保辦案效果”。服務民營經濟11項檢察政策出臺以來,各地檢察機關堅持“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能不判實刑的就提出適用緩刑建議”,讓企業家卸下包袱、輕裝前行。
Z某某,一個懷揣藝術追求的企業家。他在大企業的夾縫中堅持自己的夢想,希冀著以裝飾實現自己的藝術創造。在這場刑事追訴中,他是犯罪嫌疑人,也是受害者;在無法及時支付工人工資時,他也曾自責愧疚。最終他以變賣房產、四處奔走借款的方式,彌補了自己的過錯。他是否真的像罪名中所規定的“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需要打一個大大的問號。至少在結果上,他完成了工資清償,獲得了被害人的諒解,消除了原本的社會矛盾。
刑法,應該是有溫度的,既強調罪刑法定,也強調教育與懲罰相結合。懇請貴院,全面審查本案的在案證據,認真考量Z某某的各項情節,充分落實“少捕慎訴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
此致
H市B區人民檢察院
辯護人:高正綱
安徽金亞太(長豐)律師事務所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九日
附:舉證目錄及相關證據材料
服務熱線
0551-65600055 Email:18919693210@126.com
地址:合肥市廬陽區阜南路169號安糧東怡金融廣
場B座37層
告訴您的電話,我們聯系您!
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ICETech Co.,Ltd ?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 皖ICP備11021777號-6
技術支持:思訊網絡